雞自然資收告字〔2025〕8 號
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第五十八條及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》第二十條等相關規(guī)定,決定對下列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予
以收回。
麻山區(qū) 2011-03 號地塊(石墨產業(yè)園)A-17-3-b-1-1,用地面積 7251m2,位于麻山區(qū)石墨園區(qū)內,具體位置以宗地界址圖為準。
從即日起請上述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人,持土地使用權證到所轄區(qū)自然資源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手續(xù)。受理期限為從公告之日起 15 個工作日。
特此公告
咨詢電話:0467-2621550
雞西市自然資源和規(guī)劃局
2025 年 7 月 31 日